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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缴费已进入记账扫尾阶段,请仍未缴纳成功的参保人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尽快缴纳!

更新时间:2019-12-09 09:42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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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永康人

请不要忘记为自己或家人缴费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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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政策解读》

一、缴费对象

1.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二档、三档)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、学生、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。

2.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我市职工(一档)和城乡居民(二档、三档)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。


二、缴费标准

1.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020年个人年缴纳1630元(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),三档2020年个人年缴纳560元(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)。

2.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、最多可选缴3份。其中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(幼儿园除外)基本医疗保险费已包含大病选缴300元,不需另外再缴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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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困难人员资(补)助

1.永康户籍的特困人员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、持证精神病患者、困难学生、重点优抚对象,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。

2.永康户籍的特困人员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财政全额补助缴纳选缴保费3份;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、持证精神病患者由财政补助选缴保费1份。企业转制退休人员,从托管经费中补助选缴保费1份。如果同一人员同时享受不同类型的缴费补助,按最高份额予以补助。


四、缴费时间

主要征收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, 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扫尾记账时间。为便于银行扣缴,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。


五、缴费方式

1.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。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、银行收现、支付宝、电子税务局、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(原“掌上人社APP”缴费渠道停用)。

(1)银行。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至相应银行窗口缴费或签订缴费协议(还可通过支付宝、电子税务局签订),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保费。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,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,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。可签约银行:永康农商银行(原信用社)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邮储银行、金华银行、中信银行、台州银行、招商银行,签协议时需携带用于扣款的银行卡。

(2)支付宝。打开支付宝→搜索“浙江税务社保缴费”,点进去进行缴费。

(3)电子税务局。打开浏览器,登录etax.zhejiang.Chinatax.gov.cn(或者直接百度搜索“浙江省电子税务局”)→点击“用户名登录”(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)→点击“城乡居民(灵活就业人员)社保费缴纳”,即可进入操作界面。

(4)办税服务厅窗口。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。

2.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由医保部门征收。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、银行窗口缴费、手机网上缴费(流程:浙里办APP→搜索“医疗保障”→更多→大病选缴缴费)等方式缴纳(原“掌上人社APP”缴费渠道停用)。可委托代扣银行:永康农商银行(原信用社)、金华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。


六、待遇标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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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特别提醒

1.参保人员如需变更档次,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到各镇(街、区)永康农商银行各网点医保代办窗口办理。

2.上一年度因各种原因漏保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在2019年12月20日前携带户口本到各镇(街、区)永康农商银行网点医保代办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手续,再进行缴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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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城乡居民医保(二档、三档)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,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。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,均设立3个月的等待期,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,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

4.新生儿在出生60日之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,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;出生30日内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,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大病保险待遇。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出生的新生儿,在出生30日内同时缴纳2019年和2020年的基本医保和大病选缴保费后,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,大病保险按连续选缴满三年待遇享受。


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

手机缴费流程

一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手机缴费流程

支付宝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流程

方式一:打开支付宝,在首页搜索“浙江税务社保缴费”。

方式二:打开支付宝,进入“城市服务”,在“政务”服务分类中,点击“社保费缴纳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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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我要缴费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(1)进入“社保费自助缴纳”页面后,点击“我要缴费”进入,若有参保应征记录,根据参保人登记读取“灵活就业人员”和“城乡居民”待缴费信息,若有多条,则可以同时选择合并缴费。

(2)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后,点击“去支付”,然后点击“立即付款”进入“支付结果”,支付成功之后跳转至“缴费结果”页面。

(3)缴费成功后,点击“电子凭证下载”,输入邮箱地址,电子缴费凭证以pdf的方式发送至所填邮箱。

2、我要替他人缴

(1)点击首页“我要替他人缴”功能,进入“人员列表页面”,可帮助他人开通自动缴、删除或添加人员,添加人员时需输入姓名、身份证号。

(2)点击需要缴纳社保费的用户,进入“社保缴纳”页面,之后流程参照我要缴费流程一样操作。

温馨提醒:选择手机支付宝缴纳基本医保费时,请大家尽量在每天的上午8:00至下午的18:00之间缴费。因下午18:00至次日上午8:00为银行批量扣缴时间,在此期间支付宝上可能查不到应缴信息。


二、大病保险手机缴费流程

参保人可通过手机“浙里办”APP进行大病选缴保费的缴纳

1、登录手机“浙里办”APP方式:

方式一:打开手机支付宝,在首页搜索“浙里办”,点击并进入“浙里办”,搜索“医疗保障”,点击并进入医疗保障专区,选择“更多”,选择“大病选缴缴费”

方式二:下载“浙里办”APP,进入“浙里办”并在首页搜索“医疗保障”,点击并进入医疗保障专区,选择“更多”,选择“大病选缴缴费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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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可选择为自己或他人进行2020年度的大病选缴缴费

   (1)本人大病选缴

     点击“本人大病选缴”,选择需要购买的份数,选定后点击“缴费”,按提示完成支付。

(2)帮他人大病选缴

点击“帮他人大病选缴”,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,点击“下一步”,选择需要购买的份数,选定后点击“缴费”,按提示完成支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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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大病补缴

参保人如果漏交了2019年的大病选缴保费,可进行补交。进入“浙里办”并在首页搜索“医疗保障”,点击并进入医疗保障专区,选择“更多”,选择“大病补缴” ,按提示完成补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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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醒:每天下午16:00至18:00为银行批量扣缴大病保险费时间,大病保险手机交费通道会暂时关闭,选择手机上交大病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请在16:00之前或18:00之后进行缴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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